第一卷 身世跌宕风吹絮 第三十一章 遭遇狼人(1/ 2)
赌约失败,王小天被蛮兽人认可“兽神之子”的身份,担任大祭司,对霸蛮的权威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
这里距离银牙部落的领地,有好几百里远,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为了赢得赌约,保不齐他会派人来干掉自己。就算有人发现了王小天的尸体,也死无对证,谁能确定就是他干的?
王小天心慌了。
怎么办?自己提前往大岗村赶?那里有自己熟悉的蛮兽人。库卡、豹女黑颈、白耳祭司,以及跟他学过人类语言、制陶和织布的那些人。
不敢说他们是自己的崇拜者,至少他们不会伤害自己。只有跟他们在一起,自己才算的上安全。
主意打定,王小天赶紧收拾东西,匆匆往回走。刚走了半天的路程,王小天就遇到了麻烦。
当时,他刚刚射杀了一只黄羊,准备拿来当午餐。就看到有一条黑色的,象狼一样的动物,飞速朝他过来。
王小天立刻警惕起来,赶紧俯下身子,左胳膊横在胸前,右胳膊半曲,右手摸出匕首,刀尖冲斜上,准备迎击它的扑咬。
狼拥有令人胆寒的尖牙厉爪,天性赋予的捕猎技能就是扑咬。有经验的猎手破解狼的攻击,办法也很简单,手里有棍棒的话,就把棍棒横在狼扑来的前方,有刀或匕首的话就把刀尖朝斜上指向狼,狼会下意识的咬这些东西。
普通人手里什么都没有的话,就只能自求多福了。那种高举棍棒,想要迎头痛击狼的想法,只能是很好很天真。因为狼的扑咬速度,远超人的想象,普通人根本反应不过来。高举的胳膊反而令咽喉、胸前这些要害空门大开,更方便狼一口致命。
以上是普通人对付狼的方法。
象王小天这样原力等级高且身经百战狩猎经验丰富的猎人当然有更多办法猎杀攻击他的狼。
比如现在王小天采取的办法,将左胳膊横在胸前为饵,等狼扑过来咬他左胳膊时,他会迅速撤回左胳膊,右手握着的匕首向上一捅,直接从狼的颌下喉骨的前面插进去,锋刃入脑,一击毙命。
王小天敢这么做,一方面因为,类似技法实践过多次,得心应手。另外也是因为,身体已被原力强化的如金石一般,普通狼连他的皮都咬不破,他有恃无恐。
不知是看到了王小天早有准备还是压根就没打算攻击王小天,那头像狼一样的黑色动物,直接拐了方向,扑到了倒伏在地的黄羊那边,一口咬住羊脖子大肆撕咬起来。
王小天很惊讶,这家伙竟然敢抢自己的猎物,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不过,他没有立即上去驱赶它,而是饶有兴趣的观察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畜生。
它看上去像一头狼,但通体漆黑没有一根杂毛,这种颜色的狼,在森林里几乎不可能出现。而且它的体型,比普通的狼要小一些,不知是没有长大,还是品种就是如此。
从毛色和体型来看,它的血统里狗的基因居多。
新纪元后,人类豢养的狗、猫乃至牛羊猪马,都有不少幸存。由于城镇被毁弃,连人类都被迫回到山野,刀耕火种狩猎为生。这些曾被定义为家畜的动物,也重新回到了野外。
除一部分依然与人类生活在一起外,更多的已经完全野化,与野生的同类互相杂交。所以新纪元千年后,在森林里出现一头黑色的,狼与狗杂交的产物,虽然稀奇但并非没有可能。
哪怕是旧纪元时,只会撒娇、卖萌的纯种家养汪星人,在野外生存了千年,其后代也完全变了模样,野性与凶残程度并不比狼差到哪里去。王小天深知这一点,所以一直很小心的仔细观察着它,提防着它突然暴起。
那只黑色的犬类物种——姑且称之为狗吧,一顿凶残的撕咬吞噬,吃饱喝足后抬头,看了看一旁的王小天忽然跑过来。
王小天被它这个动作吓了一跳,连忙握住匕首摆出迎击狼扑咬的架势来。
孰料,黑狗没有扑过去,而是跑到距离王小天两步远的地方停下来,冲他趴下身子,发出阵阵低声的呜咽。
王小天看了很是惊讶。它这个动作,分明是向自己臣服的意思。至于它发出的呜咽声,则是在向自己讨好。
虽然这条黑狗没有表现出恶意,相反还向王小天表示了臣服和讨好。但王小天却更加纳闷,难道这只狗一直是被人类豢养的?如果不是,为什么会这么亲近自己?
由于心怀疑虑,王小天并没有放弃戒备。他再次仔细观察了一番。这条狗的毛皮、爪牙和眼睛,说明它真是条普通的狗,并非狼也非异兽,以这种狗的实力,根本伤害不到王小天。
王小天放下心来,收起匕首慢慢走上前。黑狗看到王小天过来,似乎更加兴奋,连尾巴都摇了起来。
王小天更加确信,这真的是一条狗。至少在它的身体里,狗的基因占了绝大多数。王小天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狗头。
这下黑狗更兴奋了,不仅呜咽声更大了,而且趴在地上翻转身子举高四肢露出白肚皮来。
王小天摸着黑狗柔软的腹部,感觉舒服的很,跟自己身上的皮褂子那种又扎又硬的感觉完全不是一回事。王小天独自在森林里生活了两年,虽然生活的很充实又繁忙,但寂寞却总是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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